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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轉訊息】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作業要點
114年度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計畫申請,受理日期自發文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請備文正本 函送國立體育大學(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以副本函送教育部體育署。
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fang@ntsu.edu.tw(朱芳儀助理,03-3283201#1512),郵件主旨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114年度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計畫申請補助資料」,以利資料彙整及後續審查程序。
為擴展運動科學支援各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訓練之廣度,支援對象為各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培育之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之計畫,列為114年度優先補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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